朔城區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新建集寧經大同至原平鐵路(朔城區段)建設項目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的請示》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經核實本報告的工作程序和編制內容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國家發改委發改投資〔2012〕249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實施細則》(晉政辦發〔2016〕79號)等文件的要求。并于2019年6月13日經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通過,認為該項目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可控,報告提出的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合理可行。
經區政府綜合評估,該項目屬于社會穩定低風險項目,項目社會穩定風險防范措施得當,該項目可以正常實施,請按照報告要求,由責任主體和協助單位認真組織抓好防范風險和化解,根據相關程序依法依規實施。
特此批復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