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區政發〔2022〕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原則同意《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洪整治及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該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洪整治及
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征收土地
補償安置方案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保障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洪整治及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用地需求,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分別為: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洪整治工程涉及滋潤鄉、南榆林鄉、賈莊鄉共1426畝;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涉及滋潤鄉78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0〕16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2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面積及土地現狀
本次擬征收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洪整治及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項目用地位于滋潤鄉安子村、桑干河村(原白圐圙村)、汴子疃村、姚莊村、高莊村、陳莊村、河淋禽村、大霍家營村、舊營村;南榆林鄉北辛莊村;賈莊鄉福善莊村、下水村。根據土地征收啟動公告中土地現狀調查的結果,按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進行實地調查,以上項目用地面積共為1504畝,具體位置及面積以土地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主體單位
由朔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牽頭,全面負責征收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朔城區滋潤鄉、南榆林鄉、賈莊鄉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三、擬征收土地用途
擬征收土地分別用于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洪整治及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本次擬征收的土地共涉及滋潤鄉安子村、桑干河村(原白圐圙村)、汴子疃村、姚莊村、高莊村、陳莊村、河淋禽村、大霍家營村、舊營村;南榆林鄉北辛莊村;賈莊鄉福善莊村、下水村。以上土地均位于朔城區東南平川區,按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晉政發〔2020〕16號)征地標準執行。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有關規定經評估公司估價后給予補償。
五、安置方式及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安置方式為貨幣安置,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執行。
六、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自公告發布30日內,相關權利人持有關證明到所在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如對本方案有異議,請于公告期限內,向村委會反映,由村委會以書面形式統一告知鄉政府,并研究解決。
七、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并由鄉、村兩級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確定,并負責解釋。
本方案解釋權歸朔城區人民政府,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圖解《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朔州市黃水河機場段河道防治及恢河灌區躍進渠系改線節水工程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