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區政函〔2022〕30號
朔州機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新建山西朔州民用機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20〕716號)和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140000201900004號)文件,你單位申請用地已經區政府審議通過,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使用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自然資函〔2022〕526號)批準征收的朔州市朔城區滋潤鄉1538355平方米(合2307.5325畝)土地,用于山西朔州新建民用機場項目建設用地。 建設項目占地具體位置以土地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由朔州市朔城區自然資源局辦理劃撥土地有關事宜。
三、你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必須按批準用途使用土地,并在建設項目竣工后及時報朔州市朔城區自然資源局備案。
特此批復。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