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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朔州市朔城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07月22日 16:10 來源:

區直各中小學、鄉鎮中心校,各民辦學校:        

為確保我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范、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238號)和《朔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朔教發〔20238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為目標,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義務教育服務體系,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切實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合法權益,努力為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全覆蓋入學的要求,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應入盡入,嚴禁任何部門、任何學校、任何機構以考試、調查測試、面試等任何形式篩選生源。

(二)堅持公民同招原則

嚴格執行“公民同招”政策,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統一使用“朔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

(三)堅持試點先行原則

按照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建立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的工作機制,2023年小學試點先行。

(四)堅持計劃管控原則

各公辦、民辦學校須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超范圍招生。

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對于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五)堅持重點保障原則

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嚴格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的底線。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保障隨遷子女就讀名義跨縣域招生。依法保障輕度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接受義務教育,對中、重度殘疾兒童通過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實施送教上門服務等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政策規定的優撫對象,要落實教育優待政策,要切實保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組織部門認定)隨遷子女和一線教師(20222月底前入職)隨讀子女入學。

三、工作流程

(一)明確入學條件

1.凡年滿6周歲(20178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均須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各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足齡兒童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歷及相關證明,報區教育局備案。

2.在市城區居住的學生。

(二)核定學校招生規模

學校依據自身實際提出申請,教育部門統籌設置學校規制,下達招生計劃。

(三)劃定學校招生范圍

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交通狀況、河流分布等因素,征求學校意見,科學劃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

(四)制定招生辦法

1.有意愿就讀民辦學校的學生一律通過平臺進行網上預報名。預報名登記時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學校,同時可自愿選報所在服務區公辦學校。預報名人數未超過所報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的,該校全部錄取并入學注冊;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平臺隨機錄?。ǘ喟プ优衫墦u號或單獨搖號,但必須在入學預報名時提出申請),一次性錄滿。參與搖號學生如未被民辦學校錄取,按照自愿選報的服務區公辦學校招生辦法錄取,若未選報所在服務區公辦學校,視為自動放棄服務區學校入學意向,統籌派位到相對就近且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2.就讀公辦學校的學生一律通過平臺進行網上預報名。預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按照本方案中招生辦法的第三條實行。參與搖號學生如未被該校錄取,統籌派位到相對較近的有空缺學位的學校;預報名人數未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并入學注冊,剩余空缺學位優先保障戶籍在片區的學生和當年建校時相關文件、協議、規定等有關的其它類別學生,仍有空缺學位的,市城區范圍內報名并隨機搖號產生。

3.公辦學校2023年平臺錄取服務區內預報名學生的先后順序為:

房戶一致

1)適齡兒童與監護人或“四老”(指兒童少年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片區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相一致。

2)適齡兒童監護人或“四老”有自建房(含祖遺房,有房屋宅基地審批手續、交款單等),適齡兒童與監護人或“四老”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片區內自建房相關手續相一致。

3)適齡兒童監護人或“四老”有小產權房(有購房合同等),適齡兒童與監護人或“四老”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片區內小產權房相關手續相一致。

房戶不一致

4)適齡兒童與監護人或“四老”在同一戶籍且戶籍在市城區,適齡兒童監護人或“四老”有片區內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產權證②自建房相關手續③小產權房相關手續。

5)適齡兒童戶籍不在市城區,其監護人有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②自建房相關手續③小產權房相關手續,并需提供監護人具有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社會保險繳費憑證、或行政審批局頒發的各類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等)或持有有效居住證。

6)適齡兒童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在片區內,有相關房屋租賃合同,需提供該住房監護人繳費的水、電、暖、氣、物業繳費單與監護人具有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社會保險繳費憑證、或行政審批局頒發的各類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等)或持有有效居住證。

以上6種情況依序號梯次錄取,如錄取到某序號時已超該校計劃,則該序號預報名學生搖號產生,該序號搖號未搖中學生,連同與該序號后的預報名學生,統籌派位到相對就近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4.凡未預報名或搖號后預報名的,統籌派位到相對就近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五)加強政策宣傳

利用政府網站、主流媒體、微信平臺等廣泛宣傳區域內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六)進行網上登記(2023725-731日)

通過主流媒體和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報名網址、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報名須知及審批流程。從725日開始網上信息登記,學生或家長可以自行使用手機APPPC電腦登錄平臺,進入“小學新生入學報名”欄,網上填寫當前真實有效信息,進行登記。逾期網上不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部門聯動審核

組織、教育、人社、公安、不動產、退役軍人、行政審批、街道、社區、學校等相關單位,在平臺上聯動審核資料,紀檢組加強監督。

組織部門負責審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資格。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情況。

公安部門負責審核戶籍信息。

不動產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房產信息等。

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審核符合政策規定的優撫對象。

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核各類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

街道、社區負責審核居住信息。

學校負責匯總本校服務片區學生的相關信息。

(八)平臺錄取

經相關部門聯動審核后,平臺確定各學校預錄取名單,進行網上公示。

(九)均衡編班

教育局按先民辦后公辦的順序現場公開對全區中小學校統一均衡編班。編班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紀檢干部、新聞媒體記者、學校校長、班主任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

(十)發放通知書

825日——830日各學校將入學通知書發送到學生或家長手中。

(十一)新生開學

831日(預計)小學一年級學生,91日(預計)初中一年級學生。

(十二)注冊學籍

92日——916日(預計)。按照《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學校在新生入學15日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并通過電子學籍系統上傳。

四、組織領導

(一)成立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區長為組長,教育局局長為副組長,組織、人社、公安、不動產、退役軍人、行政審批、街道、社區、學校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長兼任,定期召開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建立長效協調工作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本區域義務教育招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建立預警機制

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口信息管理部門對接,建立完善學位預警機制。對學位缺口較大的學區,要提早謀劃,積極應對,科學制定學位分配方案及學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時通過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主流媒體等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要加強輿論引導,規范新聞報道,加強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加強過程管理

教育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扎實推進招生每一環節工作的公開化、標準化、規范化,確保網上統一報名和錄取工作圓滿完成。

五、工作紀律

(一)嚴肅招生紀律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抬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嚴格問責制度

在招生期間,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將按照“先處理人、再處理事”的原則,對學校及其校長、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學校及其校長、相關人員三年內不得列入各級各系統評優評先范疇;情節嚴重的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校長和相關責任人追究處理。民辦學校違規招生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警告、全區通報批評、減少次年招生計劃、經濟處罰、不予年檢、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民辦教育機構參與中小學違規招生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警告、全區通報批評、經濟處罰、不予年檢、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居住證等證件,一經發現,由招生學校立即予以清退,符合本地入學條件的根據政策重新統籌安排入學,并依法通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辦理假證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三)加大督查力度

區教育局、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將在招生期間,持續開展違規招生的明察暗訪行動,對違規招生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維護教育良好形象,構建教育良好生態。

 

附件:1.2023年朔州市朔城區公辦小學服務區及招生計劃表

2.2023年朔州市朔城區民辦小學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表

3.2023年朔州市朔城區公辦初中服務區及招生計劃表

4.2023年朔州市朔城區民辦初中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表

【關閉】 【打印】 (責任編輯:朔城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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