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區政辦發〔2022〕2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永定河流域恢河支流南邢家河段綜合治理工程所涉土地及附著物征收補償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永定河流域恢河支流南邢家河段綜合治理工程所涉土地及附著物征收補償方案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保障永定河流域恢河支流南邢家河段綜合治理工程用地的需求,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朔城區北旺莊街道辦事處南邢家河村和東富院村的土地約2500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0〕16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2號,征收土地補償方案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面積及土地現狀
本次擬征收用地位于朔城區北旺莊街道辦事處南邢家河村和東富院村,具體為朔城區北旺莊街道辦事處南邢家河村和東富院村部分土地。永定河流域恢河支流南邢家河段綜合治理工程用地面積共約2500畝。根據土地征收啟動預公告中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北旺莊街道按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進行實地調查。具體位置及面積以土地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主體單位
該項目由朔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牽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朔城區北旺莊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全面負責征收補償工作。
三、擬征收土地用途
擬征收土地用于永定河流域恢河支流南邢家河段綜合治理工程。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按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晉政發〔2020〕16號)征地標準執行,北旺莊街道辦事處南邢家河村位于朔城區城市規劃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66416元/畝;東富院村位于朔城區中部平川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48932元/畝。在同一區片內,征收永久基本農田、水田、水澆地按照公布標準的1.2倍執行;征收除永久基本農田、水田、水澆地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按照公布的標準執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標準的0.8倍執行。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有關規定經評估公司估價后給予補償;房屋及附屬物征收執行《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試行方案》(朔區政辦發〔2021〕57號)進行補償》。
五、安置方式及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安置方式為貨幣安置,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執行。
六、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自公告發布30日內,相關權利人持有關證件到所在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如對本方案有異議,請于公告期限內,向村委會反映,由村委會以書面形式統一告知街道辦事處。
七、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并由鄉、村兩級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確定,并負責解釋。
本方案解釋權歸朔城區人民政府,從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