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朔州市朔城區“一業一證”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朔州市朔城區“一業一證”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讓企業群眾少跑腿、不跑腿,全面提供高效便捷、優質普惠的涉企服務,全力打造“三無”“三可”營商環境,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一業一證”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90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著眼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充分發揮全區“一枚印章管審批”制度優勢,選取飯店、小餐飲、咖啡館、書店、農資店、電影放映場所等辦件頻率高、涉及跨部門許可較少的行業,通過優化內部審批流程,將一個行業準入所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實現“一證準營”,進一步降低行業準入成本,提升集成化服務效能,持續推進市場準入領域審批服務便利化。
二、改革任務
“一業一證”不取消現有行政許可事項,不改變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法律效力和法律關系,只對一個行業現有的多個許可證實施物理打包,通過重塑行業管理結構、優化審批流程、改進審批導引方式、精簡行業審批材料,實現行業內辦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網通辦、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證準營”。
(一)“一次告知”。制定朔州市朔城區“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附件1),并梳理適用范圍、涉及事項、實施依據、許可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時限等要素,編制行業綜合許可工作規范,定制形成一張清晰準確、簡明易懂的告知單,一次性告知市場主體必須具備的許可條件和應當提交的材料。
(二)“一表申請”。按照共用信息共享應用、個性信息單獨填報的原則,整合申報材料,將同一行業市場準入許可涉及的多張申請表歸并為一張申請表,將多套申請材料歸集為一套申請材料。對于需要現場核查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產業政策外,申請材料推行容缺受理,申報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員現場確認并獲取。
(三)“一網通辦”。推行在線申請、在線受理、不見面審批。使用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一業一證”模塊,對跨部門、跨層級相關事項進行線上流程優化和整合再造,變“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縮短審批時限。在業務受理、辦理、結果反饋等各環節推行綜合受理、統一分發、數據共享和協同服務,實現線上線下服務融合和無縫對接。
(四)“一窗受理”。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置“一業一證”專窗,不斷優化實體窗口布局,加快實現“一窗受理、分類審批、統一出件”。配置專人,統一負責業務現場咨詢、申請受理、材料流轉、業務協調、證照發放、檔案存放等工作,按行業做好指引,實行全程幫辦代辦服務。
(五)“一同核查”。建立聯合踏勘機制,需要現場核查的事項,由朔州市朔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統籌組織,部門聯動實施,實現“多個事項一次核查、整改意見一口告知、整改情況一趟復審”。
(六)“一證準營”。“行業綜合許可證”樣式采用全省統一格式,證書集成有關單項許可證信息,實現行業經營許可信息一碼覆蓋。各級、各部門要對“行業綜合許可證”予以認可,市場主體憑行業綜合許可證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在改革過渡期,行業綜合許可證所替代的部分原許可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保留的證照)應形成電子證照并納入電子證照庫,許可證制發機關應提供相應渠道,確保證照所有企業(人)可獲取電子證照。
行業綜合許可證制發后,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綜合許可所代替的原審批事項的審批信息應按照原推送渠道及時推送至相應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根據推送信息統籌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三、操作流程
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則,第一批選取餐飲、便利店、藥店等事項關聯度高、辦理頻次高的28個行業組織實施,線上線下同步推進,構建“線上申報一網通辦、線下申報一表申請、一窗受理、并聯審批、一口出證”的工作模式。在推進第一批改革事項的基礎上,總結成功經驗,根據企業群眾需求,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擴大改革領域和范圍,成熟一批、推出一批。適時更新“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對年辦件量少的行業或因改革調整、取消許可的事項在行業目錄內進行動態調整。
(一)提交申請。在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一業一證”模塊上線前,實行線下專窗辦理。模塊開發上線后,實現線上線下服務融合和無縫對接。
1.線上申報。申請人在政務服務網“一業一證”平臺按照系統提示提交上傳相關信息材料,自動進入綜合審批程序。
2.線下申報。申請人通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業一證”專窗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請材料,由專窗工作人員核驗。
(二)一窗受理。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行業許可規范予以受理;對提交上傳相關信息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過系統反饋申請人或當場出具補齊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三)并聯審批。專窗將申請資料推送到各相關審批部門,進入審批程序。各部門的審批結果及相關許可文書在規定時限內反饋回專窗。
(四)一口出證。區政務服務大廳“一業一證”專窗根據各部門審批結果制發《行業綜合許可證》,加蓋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借章),為企業送達相關證照?!缎袠I綜合許可證》所載明的單項行政許可發生變化的,相關審批部門應當及時通報或函告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應進行變更《行業綜合許可證》。
(五)辦結存檔。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行業綜合許可證》相關審批資料進行歸檔(含電子檔案),并按檔案管理要求妥善存放,各審批部門可向其借閱、查詢、復印有關許可檔案。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要會同區直相關部門,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督導。全區要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建立健全“一業一證”改革工作推進機制,編制行業綜合許可工作規范,定制形成清晰準確的告知單。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審批部門對本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許可行為和許可結果負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審批部門的審批銜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一業一證”改革不改變相關職能部門的權責邊界,不影響有關檔案材料的歸集、整理和存檔。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共享材料、過程文書、結構性數據的備份和存檔工作,確保各審批事項檔案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公布“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及各行業的行業綜合許可辦事指南等,加大“一業一證”改革的宣傳力度,促進社會認知、市場認可、群眾認同,積極營造推進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
附件:1.朔州市朔城區“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第一批)
2.行業綜合許可證(式樣)
3.飯店行業許可工作規范(模板)
附件1
朔州市朔城區“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第一批)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1 |
超 市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區煙草專賣局 |
按需辦理 |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500㎡以下不需要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 |
便利店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區煙草專賣局 |
按需辦理 |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3 |
飲品店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或食品經營許可 )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60㎡以下辦理食品小經營店備案,60㎡以上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4 |
飯 店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區煙草專賣局 |
按需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5 |
小餐館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6 |
烘焙店/面包店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或食品經營許可 )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60㎡以下辦理食品小經營店備案,60㎡以上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7 |
咖啡店/茶館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或食品經營許可 ) |
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60㎡以下辦理食品小經營店備案,60㎡以上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8 |
酒 吧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區煙草專賣局 |
按需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9 |
浴 場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兼營食品的情況下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10 |
KTV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區煙草專賣局 |
按需辦理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11 |
書 店 |
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變更審批 |
出版物零售許可證 |
區新聞出版局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 |
區行政審批局 |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兼營食品的情況下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12 |
電影院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兼營食品的情況下辦理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13 |
游藝廳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兼營食品的情況下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 |
區行政審批局 |
|
||
14 |
電玩城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15 |
網 吧 |
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合格證 |
區公安局 |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兼營食品的情況下辦理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16 |
民 宿 |
特種行業許可 |
特種行業許可證 |
區公安局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在有餐飲、食品經營的情況下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17 |
健身房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18 |
農資公司 |
農藥經營許可 |
農藥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的辦理層級為國家級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19 |
游泳館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0 |
民辦幼兒園 |
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訓的學校設立審批 |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有食堂的情況下辦理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21 |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 |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有食堂的情況下辦理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2 |
社區衛生服務站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規劃設置辦理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3 |
藥店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4 |
美容院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25 |
理發店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6 |
母嬰用品店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27 |
游樂場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公共場所(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飯館、咖啡店、酒吧、茶座外)衛生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序號 |
行業名稱 |
涉及事項 |
證照名稱 |
辦理部門 |
備注 |
28 |
康養中心 |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養老機構備案 |
設置養老服務機構備案回執、養老服務機構基本條件告知書 |
區行政審批局 |
|
||
(1)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含港澳臺) (2)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
區行政審批局 |
按需辦理 |
附件2
附件3
飯店行業許可工作規范
(模板)
一、事項名稱
行業綜合許可(飯店)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群眾提供餐飲服務的飯店,不適用于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館。
三、涉及審批事項
1.食品經營許可
2.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3.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4.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四、實施機關
牽頭機關: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配合機關:區煙草專賣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五、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六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
4.《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5.《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七條
六、許可條件
1.……按各許可事項許可條件整理排列
2.……
七、提交材料
材料清單見附表。
八、申請方式:
1.線下申報:申請人通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業一證”專窗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請材料,由專窗工作人員核驗。
2.線上申報:申請人在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一業一證”平臺按照系統提示提交上傳相關信息材料,自動進入綜合審批程序。(待系統上線后實施)
九、辦理流程
一單告知——一表申請——一網通辦——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證準營
十、審批時限
15個工作日?,F場核查和問題整改時間不計算在內。
申請材料清單
項 目 |
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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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材料 |
行業綜合許可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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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庫房地理位置圖、平面圖、設備設施布局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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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或產權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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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材料 |
食品經營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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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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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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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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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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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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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 消防安全檢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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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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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 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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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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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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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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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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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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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綜合許可申請表
(飯店)
單位名稱: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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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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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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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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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場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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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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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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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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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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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 |
1.食品經營許可證新發 2.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發 3.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4.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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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證新發 |
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含熟食、□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熱食、□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熟食、□不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制售(含裱花蛋糕);□糕點類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飲品制售(不含使用壓力容器制作飲品);□其他類食品銷售; 如申請自制飲品制售,是否含自釀酒制售:□是□否; 是否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是□否; 是否含網絡經營:□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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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機械防煙系統□機械排煙系統□消防控制室□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電梯□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其他消防設施: □安全出口數量: □滅火器種類、型號和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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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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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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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質量管理人員情況和從業人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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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別 |
崗位 |
證件類型 |
健康證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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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設施設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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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名稱 |
數量 |
位置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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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鄭重聲明,本企業此次申請辦理得事項中,所提交的各種材料是真實、合法、有效、準確、完整的,復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如有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任何虛假材料,同意撤銷并上交所頒發的證書,自愿接受黑名單管理,同時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圖解《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朔城區“一業一證” 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