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區直及駐朔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3年開展全國第五次經濟普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晉政發〔2023〕3號)和《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朔政發〔2023〕12號)的精神,現就認真做好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動朔州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朔城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全面調查全區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有效提高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核算基礎數據質量,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的對象是在全區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普查對象的機構類型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村(居)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組織機構。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四、普查組織實施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調查內容增多、技術要求提高、工作難度加大,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將成立朔城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統計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稅務局、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組成。涉及普查經費和機關、事業單位財務支出方面的事項,由區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方面的事項,由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區委宣傳部、區統計局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事項,由區政法委協調。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就要管統計、管統計就要管數據質量”要求,明確普查機構或工作專班,研究解決本行業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跟蹤督促指導、重大問題落實反饋。涉及農林牧漁業的普查事項,由農業農村、林業部門負責和協調;采礦業、電力方面的普查事項,由能源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制造業,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工信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建筑業、房地產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住建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商務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交通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科技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水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教育方面的普查事項,由教育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衛生和社會工作方面的普查事項,由衛生健康、民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方面的普查事項,由文化和旅游、體育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方面的普查事項,由編辦、民政、人社負責和協調。
朔城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銀行、證券、保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及有關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統一要求,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普查工作;協調朔州海關組織開展普查工作中的進口貨物使用去向調查任務。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好本轄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大型企事業單位應成立經濟普查辦公室,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也應成立普查工作組,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經濟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各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及編辦管理其編制的群眾團體要發揮管理服務職能優勢,安排專人負責理清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所舉辦(掛靠)社會團體和企業、所管理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非市場主體單位以及內部存在的獨立運營的市場主體情況。高校、醫院等較大規模企事業單位,也要安排專人理清自身及所屬和內部存在的各類單位、個體經營戶情況。當地統計和普查機構要指導這些單位認真梳理,做好清查登記。同時,發揮基層綜治網絡管理作用,將設立在居民小區的單位、個體經營戶全部清查登記,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
五、普查經費保障
區普查機構要按照國務院、省、市通知要求,將普查經費列入預算,足額核定,及時撥付,確保到位。要本著精打細算、節約辦事的原則,實事求是編制經濟普查預算,科學測算智能手持電子數據采集、普查數據聯網直報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應用所需設備的數量及普查所需經費總額。
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著實事求是、強化保障的原則,合理安排好本級負擔的普查經費預算,不能因普查經費短缺或撥付不到位而影響普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財政部門和區普查機構要密切配合,加強對經濟普查經費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各級普查機構要厲行節約,??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杜絕浪費和違規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同聯動。各級各部門要深刻把握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重要意義,明確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和聯絡員,嚴格按照普查方案規定要求,協同聯動,共同發力,全力支持所在地統計和普查機構做好普查工作。統計部門和普查機構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普查工作機制,依法依規按普查方案要求推進實施;要組織企業推進建立統計電子臺賬,梳理2023年生產經營資料,滿足普查工作需要;要抓住普查契機,推動符合達規條件的企業單位入庫入統,夯實常規統計監測基礎,向區委、區政府交出滿意答卷。
(二)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三)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
(四)抓好重點調查。科學謀劃首次統籌開展的投入產出調查,聚焦調查表式多、填報難度大等特點,緊密結合全區實際,確定重點調查、典型調查單位,強化統計制度方法宣傳解讀和業務指導,提升調查質量。通過統籌開展經濟普查與投入產出調查,更好了解國民經濟各行業間的投入與產出關系,反映不同行業間經濟聯系以及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情況,實現總量數據和結構數據協調銜接。
(五)創新手段方式。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探索互聯網、云計算、區塊鏈、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普查數據收集、審核、分析、存儲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應用。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參與普查組織實施,切實提高普查數據質量、擴大普查結果應用范圍。
(六)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全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圖解《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全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